[摘要]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地税部门将大幅上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后,建账完备规范、能让地税部门以“查账” 方式征税的企业,税负将明显比账目混乱、只能以“核定” 方式纳税的企业低得多。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地税部门将大幅上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调整后,建账完备规范、能让地税部门以“查账” 方式征税的企业,税负将明显比账目混乱、只能以“核定” 方式纳税的企业低得多。
2012年河南普通标准住宅核定征收率由2%调到5%
变动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上调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由2%上调到5%;其他住宅核定征收率由4%上调到6%;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比如商铺、办公楼等),核定征收率由5%上调到8%。
如果企业有下列行为,将按10%的核定征收方式征税:擅自销毁账簿或账目混乱,造成收入、扣除项目无法准确计算;拒不提供纳税资料、不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纳税资料;申报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规定的期限清算,经责令清算,仍不清算。
郑州市二七区地税局注册会计师王国娜称,10%的核定征收率,在历史上从未有这么高过。
意图
让企业规范账册
为什么核定征收率提高这么多?税务部门解释,这是因为原则上不允许企业采用“核定方式”纳税,只有当税务机关审核发现房地产企业有不能准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等情况时,才能经省辖市税务机关批准后,按核定征收方式纳税。
所以上调“核定征收率”,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财务不规范的企业带有惩罚性质。王国娜说: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几项加起来才5.6%税率,如果采用核定征收,仅土地增值税一项就被征走5%,甚至10%,企业会吃不消。
影响
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项目 增值税也提高了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政策调整的另外一个重要看点是:个人转让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简称非住宅项目),也提高了土地增值税。
该项公告指出:“个人转让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无法清算的按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而2010年5月1日实施至今的政策是: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核定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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