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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小城镇"落户"可先保留土地权益待遇不变

中新网  2013-07-03 07:40

[摘要]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今年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称,约52.6%的城镇化率背后,约1/3的人没有城镇户口。

农民小城镇"落户"可先保留土地权益待遇不变

近日,一则“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说:“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上述表述被媒体解读为,我国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农民城镇化路径。

“小城镇放开户籍限制,并不新鲜。但是,由于农村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不愿意放弃土地权益,小城镇户籍对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吸引力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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