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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不让电动车充电 市民热议:不容易执行

洛阳晚报   2014-03-29 00:00

[摘要] 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罚款。我市公安消防支队方面表示,住宅区统一规划充电场所是解决电动车乱充电问题的关键,但是该决定(草案)具体细则尚不清楚。

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其中一条内容引起市民热议: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罚款。我市公安消防支队方面表示,住宅区统一规划充电场所是解决电动车乱充电问题的关键,但是该决定(草案)具体细则尚不清楚。

记者走访:家里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很常见

记者在瀍河回族区北盟路紫云花园小区走访时发现,虽然该小区车棚中专门为电动车配了充电插头,并且每个电动车车位前均有一个,但还是有不少居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几乎每栋单元楼上都有一根根电线从不同楼层的居民家中“飞流而下”。一名居民说:“车棚里放不下车子,只能从家里拉电线来充电了。”同样,在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春光社区珠江路7号街坊南院和珠江路洛浦春晓小区内,不少单元楼的入口处都悬挂着一根根电线。珠江路7号街坊南院的张大爷说:“小区一直都是这样的。”

市民热议:想要执行不容易

珠江路7号街坊南院是业主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陈主任说:“过去想建一个充电专区,但费用和审批是两个迈不过去的坎。”

对乱充电现象,紫云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显得很无奈:“小区的电动车越来越多,车棚又太小,只能容下120辆电动车,供不应求。既然不能为居民提供充电的地方,我们也不好制止。”

采访中,有小区居民对新规提出疑问:“这个规定不错,从居民的安全角度考虑,但是我们去哪里充电?谁来建充电区?谁来管?”一名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如果新规落实,我们肯定会配合工作,找地方规划充电区。”

法规分析:具体细则有待讨论

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负责人表示,从各地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看,充电时发生火灾的占80%以上,加强和规范对电动车存放、充电过程的管理非常有必要。不过,该项决定(草案)内容还在讨论阶段,还没有接到关于这方面的具体细则。

该负责人说,如果新规真正实施,小区物业的配套设施一定要跟上,比如要设置有足够多插头的电动车充电区。同时,对于200元罚款,决定(草案)中只针对责令其改正之后依然故犯的人,所以不必担心违规一次就被罚款。

网友热议“到哪里充电?”

@嘟嘟的爹V:居民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我们小区近1000户居民,充电车位仅20个,几乎每家都有电动车,充电问题该怎么解决?

@杞人bu忧天:电池很重,很难拆卸,骑电动车的人绝大部分没有自己的院子,除了公共走道,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充电吗?

@22222222洋:那要在哪里充电?也不想从高高的地方扯线充电,小区里没有电动车停车充电的地方啊,迫不得已。

@西瓜豆酱:生命通道不能被占用,问题是,要给电动车找个存放的地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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