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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亿住宅维修资金去哪儿了 成某些部门"生财工具"

大河报   2014-09-02 08:44

[摘要]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

5000亿住宅维修资金去哪儿了

不过,记者近期追踪这笔钱的流向发现,实际上,这笔巨款并没有真正“沉睡”,它们不仅通过“钱生钱”悄然增加,而且部分还沦为某些利益部门的“生财工具”。

明存“活期”暗存“定期”,数百万元利差被私吞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需强制缴纳的。根据规定,维修金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如此庞大的一笔钱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越来越多的业主发现,资金交由政府部门代管后,往往不知所终。

“跟老百姓说存的是活期,实际上住建局偷偷存了定期,产生的利息住建局得大头,老百姓只能得零头。”68岁的退休老干部李军红无意中发现维修资金被代管部门“借鸡生蛋”的秘密。

南京市江宁区恒安嘉园始建于2005年,次年,1088户家庭入住,共缴维修资金1097万元。

近年来,南京市部分小区掀起了维修资金“活转定”热潮,恒安嘉园小区的业主困惑,这笔一直由区住建局代管的钱在这些年共产生多少利息?几番交涉,区住建局答复:小区居民拥有活期利息35.7万元。

但作为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李军红在为小区办理“活转定”时却了解到,早从2006年开始,江宁区住建局就已将这笔钱转为1年期定期存款,但支付到业主个人账户的却是“活期”利息。这笔钱至少产生了329万元利息,其中包括293.5万元“1年定期”利息。“多次追问,住建局的人私下告诉我,这293.5万元,业主没有资格用。”

江宁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

称,定期与活期的“利差”客观存在,早先确实没有向业主公布,但去年已向业主代表提供相关材料。利息一部分上缴财政,另一部分则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按2008年以前的地方相关规定,代管单位每年可以从增值中提取2%左右的管理费用,现在已停止提取。”

“即使按‘2%’计算管理费,需要293.5万元吗?”部分小区业主质疑:代管部门以收管理费为由偷存定期,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维修资金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存储利息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存定期产生的利息还在业主账户上。”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不存在挪用。

“数字还显示在公共账户上,但住建局从未明确这笔利息属于业主,甚至私下说这笔钱业主已不可能要回去。”业主们想不通。

记者就此事咨询南京市住建委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维修资金问题太敏感,相关信息无法公布。

“将利息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或贪污。”民建会员陈小成说。

无独有偶,在维修资金问题引发关注后,北京、上海、广东、河南等多个城市的不少小区,都有业主代表向代管部门申请查询资金账户情况。

维修资金变身“寻租工具”清理与公开迫在眉睫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管部门处理维修资金只有两种方式:存银行或买国债。但对这样一大笔多年后才会启用的资金,代管部门既不愿去买国债,也不愿去存利率较高的定期存款,而是普遍选择了利息的“活期存款”。

“对银行来说,当然欢迎活期存款。既可少付利息,又能随时调动大笔资金。”有熟悉银行业务的内部人士称,“代管单位并不糊涂,因为维修资金是各大银行争抢的对象,可利用手中的选择权从中渔利。有代管单位将多数钱存在小银行,因为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小银行的利息和吸储返还比例比较高。”

这位业内人士直言:“维修资金背后有着庞大的利益链条,开发商、银行、证券公司、有关部门……谁都想分一杯羹,维修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自动提款机’。”

炒股。2009年,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查,范子林伙同下属先后挪用400万元维修资金,炒股盈利23万元。

还有挪用、委托理财等。

“我国的维修资金缺乏管理和运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十分严重。”佛山市政协委员李建丽说,长期以来,这些巨额资金的管理、使用不透明,财政和审计部门缺乏监督,易成为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寻租工具。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频频掀起业主要求自主管理维修资金的热潮。在南京江宁区,一年来已有20个小区先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成功实现了“活期转定期”,将利息的支配权掌握在了业主手中。

“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管理模式不统一,资金使用不够公开透明,甚至存在挪用情况,制约了资金作用的充分发挥,侵害了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玉平公开表示,“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抓好维修资金的清理工作,坚决查处挪用行为,追缴挪用资金,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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