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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统计局道歉无法服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11-05-16 11:48

[摘要] 为了不可思议的111元,一位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道歉了。

为了不可思议的111元,一位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道歉了。

10日晚上10点,国家统计局网站刊出该局核算司郑学工的一篇道歉文章,标题是《郑学工:关于〈统计是一门科学——一个统计人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一文的说明》。其中提到,文章纯属个人观点,如果给社会公众造成了误解,或给国家统计局声誉带来的损害,在此表示歉意。以前造成理解偏差的原因是,将住房支出混同于居住消费支出。郑学工10日下午发表篇文章,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11日澄清,而郑本人的说明在10日晚上出炉,可以算得上神速。

郑学工是个好公务员。他身在体制内却质疑体制内提供的数据,是颇具勇气的独立思考之举。在让他道歉之前,国家统计局应该先向郑学工表示感谢,以树立科学、求真与勇于质疑的统计伦理。

5月11日,在宏观数据公布会上,盛来运先生做出详细解释,但无法服人。

首先,居住支出和个人住房支出是两个概念。居住支出是从消费方面,反映居民在住房以及居住相关支出的情况;人均住房支出既包括住房投资,也包括住房消费。既然连国家统计局的专业人士都会混淆居住支出与个人住房支出,可见大部分不了解统计的人面对111元的数据,必定心生误解。谁能说得清居住支出与人均住房支出其中的关联与区别?盛来运先生表示,统计局内部的员工对于口径的理解尚有偏差,普通公众更难免产生误解——认识到问题只是步,现在关键是如何让统计口径大白于天下,如何杜绝统计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其次,即便以统计局统一口径的居住支出论,其与民众的直观感受仍相差万里。5月12日,笔者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在看到另一篇文章,对于城镇居民居住支出有详细说明,该文显示5月4日发布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题为《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关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统计的几点说明》。文章指出,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这一解释与盛来运先生的说明都存在极大区别。据盛来运先生的说法,与CPI相关的居住价格发布的是三项:一是水电燃料类的价格;二是建筑材料的相关装修用材料价格;三是房租价格。在采价过程中,相关的价格都会涉及。像房租不仅调查私房房租,也调查公房房租。另外这次消费品价格方案改革后,把以前的用贷款利率替代房租更改成虚拟房租。有很多细小的涉及居住类的相关产品也要调查。

从个人购房的角度来看,投资商品房的金额要进行分摊。投资商品房后一次性购买的付出,必须要进行多年分摊,折摊为虚拟房租,分摊后才能计到居民的居住支出里面去,这样才能更好地反映住房的消费情况。但王有捐先生的口径是,连自有住房虚拟租金都不包括在居住支出之内,盛来运与王有捐到底谁说的是正确的?在目前的居住支出统计中,是否包括了虚拟租金?是怎么计算得出的结果?虚拟租金类似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如果连这一块成本都不计算在内,居住支出就不可能可靠,必然出现居住支出系统性少计的情况。

王有捐解释得非常清楚,2010年,在调查样本[消息价格户型点评]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对租房户而言,他们的住房支出较大,除支付房租外,可能还要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但自有住房户不同,他们不需要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于自有住房户占绝大多数,将两类住户综合在一起,计算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实际支出就与人们的感觉有一定差距。因此,目前甚至不加入虚拟租金的统计方法,只要买了房就不管支出成本,与民众的直观感受相距甚远,必然出现反常识现象。

第三,居住支出是居民的日常消费支出,与消费能力测算、与通胀预期、与个税起征点等息息相关,是许多政策出台的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系统性下降,每月居住支出才111元,怪不得有人认为个税起征点在3000元非常合理。统计局处于风口浪尖,是因为统计数据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在多方督促下,统计局公开度有所改善,但具体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仍然有待改善。

中国再也经不起“亩产万斤”的折腾。让我们静待5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居住支出的详细数据。

房产税试点“满百日”,新华社评论称,目前楼市调控形势依然严峻,建议房产税加快向推广

●房产税试点“破冰”后,截至4月27日,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重庆税收70余万元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时,楼市形势依然严峻,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

●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

自1月28日在沪渝启动试点,房产税落地已有百日。“组合拳”作用下,两地住宅市场一手房投资炒作骤然降温。

“三个月征收额不及一套房价”的现实,让人们感到,一边是房产税“阶段性效果”离市场期望有距离;一边是其在推广的呼声日高。房产税改革如何进一步顺应期待?“组合拳”又该如何发力?

征税数额尚不成规模

备受瞩目的房产税试点在重庆、上海两地“破冰”后,截至4月27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其中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

重庆方面,截至4月底,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征收面不到10%。

不过,两地税务部门均表示,目前房产税征缴不多与“时限未到”有关。上海规定当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重庆规定为每年10月份。

从市场表现看,上海今年前4个月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量创下6年来的同期;重庆高端物业普遍遇冷,独栋商品住宅的价格较1月初下跌8%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挤出”,与房产税的征收存在一定关系。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目前两试点城市征税数额还不成规模。以上海20笔税款、每笔5万元计,当地房产税征收总量可能不过百万元;重庆的征税额也有限。

承担过重“期望值”背后

“期望房产税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来就不现实。但市场对于房产税的‘调控功能’如此看重,值得深思。”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说。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时,楼市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上海“五一”房展会上,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记者调查发现,房企如此“淡定”,底气有来自三大“抵消”的可能。

一是直接融资对信贷收紧的抵消。截至4月26日,已发布业绩的67家上市房企一季报显示,短期内偿债压力并不大。

二是二三线城市销售加旺对一线城市销量萎缩的抵消。开发商在二三线城市间寻找“腾挪空间”,民间富余资金也正从限购、房产税试点城市向其他城市转战。

三是市场未来可能反弹对当下投资需求受抑的抵消。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虽然炒房投机的需求被抑制住了,但一些热点城市巨大的刚性需求是无法消除的。一旦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放弃观望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的局面。

“房产税”有待加码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际恰逢5月—历来是观察全年楼市走势的重要时间窗。

自4月中下旬以来,楼市升温趋于明显,一手住宅量价齐升的城市近半数。五月,各地开发商将加快推盘,“量”的活跃是否会激发“价”的上涨?

权威人士强调,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进行调研,拟在商品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而国务院督察组对各地落实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督察之后,也引发了各界对更多“储备政策”的期待。

决心之下,年复一年的楼市困局,如何击破?,从严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深化房产税改革。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蓝皮书建议,房产税试点应加快向推广,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宋会雍等专家还建议,应根据试点情况完善房产税的制度设计,比如可在税率基础上拉大级差,增加至5-7档税率标准。同时,将房产税改革逐渐从增量房向存量房、高档住宅和各地推进。

第二,“组合拳”不能松劲。业内人士建议,应切实加快保障房的制度创新,完善“顶层设计”,充分认识房地产业正经历的深刻变革,尽早走出暴利瘾症,将企业发展与保障房建设等“民生房地产”做强、做大结合起来。据新华社

房产税试点“满百日”,新华社评论称,目前楼市调控形势依然严峻,建议房产税加快向推广

●房产税试点“破冰”后,截至4月27日,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重庆税收70余万元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时,楼市形势依然严峻,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

●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

自1月28日在沪渝启动试点,房产税落地已有百日。“组合拳”作用下,两地住宅市场一手房投资炒作骤然降温。

“三个月征收额不及一套房价”的现实,让人们感到,一边是房产税“阶段性效果”离市场期望有距离;一边是其在推广的呼声日高。房产税改革如何进一步顺应期待?“组合拳”又该如何发力?

征税数额尚不成规模

备受瞩目的房产税试点在重庆、上海两地“破冰”后,截至4月27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其中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上海缴纳的房产税在20笔左右。

重庆方面,截至4月底,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主要针对独栋别墅等高端物业,征收面不到10%。

不过,两地税务部门均表示,目前房产税征缴不多与“时限未到”有关。上海规定当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重庆规定为每年10月份。

从市场表现看,上海今年前4个月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量创下6年来的同期;重庆高端物业普遍遇冷,独栋商品住宅的价格较1月初下跌8%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挤出”,与房产税的征收存在一定关系。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表示,目前两试点城市征税数额还不成规模。以上海20笔税款、每笔5万元计,当地房产税征收总量可能不过百万元;重庆的征税额也有限。

承担过重“期望值”背后

“期望房产税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来就不现实。但市场对于房产税的‘调控功能’如此看重,值得深思。”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说。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时,楼市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上海“五一”房展会上,难觅购房者期待中的优惠价格。记者调查发现,房企如此“淡定”,底气有来自三大“抵消”的可能。

一是直接融资对信贷收紧的抵消。截至4月26日,已发布业绩的67家上市房企一季报显示,短期内偿债压力并不大。

二是二三线城市销售加旺对一线城市销量萎缩的抵消。开发商在二三线城市间寻找“腾挪空间”,民间富余资金也正从限购、房产税试点城市向其他城市转战。

三是市场未来可能反弹对当下投资需求受抑的抵消。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虽然炒房投机的需求被抑制住了,但一些热点城市巨大的刚性需求是无法消除的。一旦看房者等待三四个月后房价依然没有明显变动,便会放弃观望选择出手。开发商趁机加大供应,易形成“量价齐升”的局面。

“房产税”有待加码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际恰逢5月—历来是观察全年楼市走势的重要时间窗。

自4月中下旬以来,楼市升温趋于明显,一手住宅量价齐升的城市近半数。五月,各地开发商将加快推盘,“量”的活跃是否会激发“价”的上涨?

权威人士强调,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进行调研,拟在商品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而国务院督察组对各地落实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督察之后,也引发了各界对更多“储备政策”的期待。

决心之下,年复一年的楼市困局,如何击破?,从严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深化房产税改革。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蓝皮书建议,房产税试点应加快向推广,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宋会雍等专家还建议,应根据试点情况完善房产税的制度设计,比如可在税率基础上拉大级差,增加至5-7档税率标准。同时,将房产税改革逐渐从增量房向存量房、高档住宅和各地推进。

第二,“组合拳”不能松劲。业内人士建议,应切实加快保障房的制度创新,完善“顶层设计”,充分认识房地产业正经历的深刻变革,尽早走出暴利瘾症,将企业发展与保障房建设等“民生房地产”做强、做大结合起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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