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4、5月,市民唐利民在洛龙区“日正·幸福里”楼盘分两次共缴纳首付款14万元买了一套房。由于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办不下来,并且不和业主们签购房合同,唐利民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却被拒绝。日前,包括唐利民在内的7个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
2014年4、5月,市民唐利民在洛龙区“日正·幸福里”楼盘分两次共缴纳首付款14万元买了一套房。由于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办不下来,并且不和业主们签购房合同,唐利民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却被拒绝。日前,包括唐利民在内的7个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
【购房者】定房后交了首付款,不签合同要求退钱被拒
该小区位于关圣街与展览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房地产开发商为洛阳日正置业有限公司。唐利民告诉记者,他分两次交了14万元首付款。
他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4月,他和开发商签订了《意向选房单》,定了幸福里17号楼的一套房屋,房屋面积为96平方米,房屋价格经优惠后为45 万余元。当天,唐利民交了1万元定金。2014年5月,他又交了130082元预付款。“当时开发商就说,加起来14万余元就相当于首付款。”
但是,去年5月底,业主们并没有看到预售许可证,并且开发商也不同意和业主们签购房合同。2014年10月,唐利民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首付款,但开发商说要等到2015年3月份以后才能退钱。无奈之下,包括唐利民在内的7名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
【开发商】承认预售许可证没有办,否认销售过房屋
2月8日上午,记者以购房的名义来到小区售楼部走访。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小区的两栋楼分两期开盘,一期已卖过了。现在是二期排号,到3月份左右会有一个总的开盘。
记者看到售楼部的墙上只挂了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没有看到其他证件。售楼部一位常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该小区还有一个规划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办下来,但到3月交房的时候证件肯定就齐全了。
看到记者不像是买房的,常姓工作人员马上否认了之前他的同事对于“该小区一期已经卖过”的说法。
【房管局】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
事后,记者陪同唐利民再次来到售楼部,问是否收过唐利民14万元首付款,这笔钱是否能退还?常姓工作人员拒绝回答,“既然已经起诉至法院,那就按照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唐利民告诉记者,有包括他在内的7家业主已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2月4日立案。
对此,记者联系了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规科,该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也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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