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阳市房管部门下发整顿房产租赁市场的通告——自即日起,我市进行为期3个月的房屋租赁市场整顿,不备案的租赁房屋将成为重点整顿对象。那么,租赁房屋为何要备案?如何备案?不备案有什么后果?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房管部门。
洛阳市房管部门下发整顿房产租赁市场的通告——自即日起,我市进行为期3个月的房屋租赁市场整顿,不备案的租赁房屋将成为重点整顿对象。那么,租赁房屋为何要备案?如何备案?不备案有什么后果?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房管部门。
通告显示,从即日起,我市将排查全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租赁房屋,是否备案将影响房屋租赁。同时,房东在跟租客签订、变更租赁合同30日内,都应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如果超过了有效租赁期没有续办的,本月底前,持原有租赁证件到房产租赁管理处或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分局就可以办理延续、补办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整顿中,教育部门将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管理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要件,对其入学进行严格审查,也就是说,进城务工租户子女在城区入学,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外,如果市民要办理房屋转让、抵押登记、暂住户口登记、暂住证等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也将作为要件被查验。
通告还显示,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就擅自出租房屋的,将被依法责令限期办理,个人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要责令改正。对于伪造、涂改、骗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未如实填报租赁合同,有意少报出租房屋户数、面积、租金金额等行为的,一经查出也要重新登记办理。(记者赵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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