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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阳光富地小区:洛阳居民入住两年装修押金还没退

大河报  2015-06-30 01:00

[摘要] “装修时每户收了1000元押金,都已经入住2年了,可就是不见退押金!”昨日,洛阳市东花坛 阳光富地小区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装修时每户收了1000元押金,都已经入住2年了,可就是不见退押金!”昨日,洛阳市东花坛 阳光富地小区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东花坛启明北路东街的阳光富地小区,业主许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押金条,注明为装修押金1000元整。

他告诉记者,2013年初拿到钥匙,装修前向鑫豪房地产公司和物业交了1000元装修押金,3个月后,简单装修完成,许先生还专门告知了物业,当时物业派人前来验收。“对于装修押金,当时说等大家装完一起退,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退。”

随后,记者又随机走访了几位业主,均表示自家的装修押金也没退。业主向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底就装修完入住了,但装修押金一直没退。

业主吴女士则告诉记者,现在小区内仍有没装修的毛坯房,但大多数业主都已入住2年了。“装修押金一直没退,至少也有近百户业主。”

随后,记者来到阳光富地小区物业处,说明此事后,其工作人员称,自己刚来工作没多久,不太清楚此事。“但听说过这件事,应该再等等就会退了。”

随后,记者拨打了鑫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电话,在说明问题后,一工作人员表示,“会让了解情况的同事回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对方回应。

对于此事,洛阳市房管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市对装修押金有明文规定,每户装修验收后,没有问题就应退还,不需要等 住户都装修完毕。

据了解,目前,洛阳市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金额一般在2000元以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不得擅自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也就是说,在没有出现违规装修的情况下,业主装修完成后,长一年内,物业就应该退还押金。”该负责人称,业主可向发改委或所在地社区办事处求助,让工作人员帮忙协调。

目前,对于业主的投诉,瀍河区物业管理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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