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14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集体土地6.43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东至夏口路、南至郑西高铁、西至青年路、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
示意图 有待 以官方发布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项目批准后拟作为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集体土地6.43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高新区管委会拟组织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丰李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高新区管委会拟召集高新区信访法制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丰李镇政府等单位及拟被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