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积金政策。根据该政策,认房不认贷将实施,换房者无论名下是否有房屋,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利率将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此外,新政还针对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实施差异化政策,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新政将于11月16日前办结之前在途业务。该政策旨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租购并举,助力广大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