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出台新版《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指引》,将于2025年6月15日正式实施。新规在评标办法、定标程序、委员会组成等方面作出重要调整,包括新增综合评估法、设立答辩环节、优化定标委员会结构等,旨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落实招标人负责制。

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修订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引》,这项新规将于2025年6月正式实施,标志着当地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进入新阶段。
评标定标机制全面优化升级
本次修订对原有招投标制度进行了系统性完善。在评标环节,新增综合评估法作为补充,同时规定投标报价分值权重不得低于总分值的百分之六十,既保障价格竞争的主导地位,又兼顾综合评估的灵活性。这种双轨制设计有助于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筛选出更具综合实力的投标单位。
定标程序创新与廉政风险防控并重
新规允许招标人组建考察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但明确规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考察,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信息获取的全面性,又维护了定标环节的公正性。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调整为7人以上单数,由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这种高规格配置提升了决策的权威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增的答辩环节让招标人能够更直观地评估投标人的专业能力,这种创新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