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传出好消息:即日起,我市开始试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只要现户籍在我市 区域内,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我市 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提取条件
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于2014年6月1日以后租赁住房的正常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额度
●租住公租房的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其中,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800元,单身缴存职工月提取额不得超过500元;县(市)和吉利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450元,单身缴存职工月提取额不得超过300元。
●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提取额上限随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我市公租房平均基准租金调整而调整。
推荐阅读:
售楼小姐的"肺腑之言"买高层哪层 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